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三)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表彰工作。
(五)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七)负责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协调、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办民政基本建设项目审报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州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工作。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负责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全县村(居)民自治和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开展村务公开活动;拟定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干部的培训、表彰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负责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扶持保护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承办社会福利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四)社会事务股。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拟订婚姻、儿童收养、殡葬管理、救助机构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殡葬服务机构的行政许可;协调、指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管理机构工作。拟定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发展规划和登记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按照管辖权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三、局属事业单位
县社会救助工作办公室(副科级):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的审核审批并负责发放救助金。
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股级):负责全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依法对申请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困难家庭收入和财产进行核对指导;协调公安、人社、住房、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提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负责核对政策宣传、核对信息保密和信访接待工作。
办公地点:县民政局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8832286
县婚姻服务中心(股级):负责依法办理本辖区内城乡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有关婚姻管理业务。
办公地点:县政务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30-8885474
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股级):为入住特困供养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和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等提供住养、生活护理、托管等综合性服务。
办公地点:永靖县刘家峡镇太极镇上古村
联系电话:0930-8823239
县殡仪服务中心(股级):承接办理全县丧葬事宜。
办公地点:永靖县刘家峡镇罗川村
联系电话:0930-8889838
负 责 人 : 王延福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286 传真:0930—8832286
办公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川西路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