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永靖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靖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本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现实需要,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公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建立督查落实制度、引进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一是加大局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或违反规定的追究其责任,并进行通报。二是让群众参与对政务公开的监督。采取邀请服务对象和相对人对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扎实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细化信息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四是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统筹和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工作部署通知、政务动态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质量分析报告,产品抽检信息等信息,及时统计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永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95条。五是健全政务宣传工作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我局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政务宣传工作,全年公开发布公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工作计划、通知文件、行政执法等重点政务信息32条。六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在州市场监管局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站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减少3项 |
200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 |
9 |
29 |
行政强制 |
14 |
15 |
2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7.3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概念混淆,对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不广,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对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不够;三是结合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群众和企业的创新举措不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
2020年,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严从实,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永靖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部署要求,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大行业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的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四是继续发挥督查和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市场监管部门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网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政民互动渠道,对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咨询问题4件,主要涉及食品安全、二手车、环境保护等方面。我局积极办理网民留言,直面投诉、咨询问题,深入开展调查,及时落实解决相关问题并给予确切回复,全年回复办理网民留言4件,没有接到对回复内容不满意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