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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syongjing.gov.cn)和“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2.永靖县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相关链接:永靖县政府政务公开专区);
3.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8832629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邮政编码:7316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永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永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统办楼十楼1032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8832629(传真:0930-8832174)
电子邮箱:yjxzfb@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标题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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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5-03-17 |
2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5-03-17 |
3 | 关于对永靖县太极镇大川加油站(永大高速出入口)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2024-06-20 |
4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4-04-26 |
5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4-03-20 |
6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4-03-20 |
7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4-03-15 |
8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4-03-15 |
9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3-10-18 |
10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永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2023-05-22 |
11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3-05-05 |
12 | 《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文+图) | 2022-08-03 |
13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老旧果园地逐步恢复耕地功能补助办法》的通知 | 2022-05-07 |
14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夏州林业光伏碳汇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1-11-17 |
15 | 关于印发永靖县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储备库双向选聘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1-04-09 |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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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政发[2025]28号 | 2025-03-17 | 2025-03-27 |
2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政发[2025]28号 | 2025-03-17 | 2025-03-27 |
3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5年劳务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5]2号 | 2025-01-27 | 2025-02-11 |
4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4年科技创新资金扶持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34号 | 2024-10-17 | 2024-10-17 |
5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33号 | 2024-10-09 | 2024-10-09 |
6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19号 | 2024-04-26 | 2024-05-08 |
7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12号 | 2024-03-20 | 2024-03-29 |
8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12号 | 2024-03-20 | 2024-03-29 |
9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政发[2024]34号 | 2024-03-15 | 2024-03-21 |
10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政发[2024]34号 | 2024-03-15 | 2024-03-21 |
11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4]5号 | 2024-01-30 | 2024-02-08 |
12 | 永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靖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发[2023]182号 | 2023-10-18 | 2023-10-20 |
13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计划生育协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3]38号 | 2023-09-11 | 2023-09-15 |
14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靖县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3]28号 | 2023-06-05 | 2023-06-07 |
15 |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永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23]26号 | 2023-05-22 | 2023-05-30 |
7月1日下午,永靖县召开数字政府建设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永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家、省州政务信息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文件精神,通报了上半年全县数字政府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情况,解读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通过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方式,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线上线下系统集成、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努力提升行政效能;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切实提高部门协同配合意识,将关联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单一事项,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动集成化办理,实现“一门、一网、一线”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努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融媒体等平台,做到各类文件、办事指南、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外发布,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4月26日上午,永靖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经济运行、省列为民实事办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各部门、相关乡镇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一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全面梳理各项经济指标、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查找短板不足,剖析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向好,力争高质量完成二季度“双过半”目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严把程序关、质量关、效益关,有力有序推进省列为民实事各项任务落实。要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精准到位落实防汛抗旱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旱涝并发、旱涝急转,确保安全度汛、有效抗旱,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树牢“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意识,紧盯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地质灾害问题隐患,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格值班值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要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廉政底线,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民政等其它事项。
2月20日下午,永靖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安排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运行等相关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清春节后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突出道路交通、森林草原、项目建设、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紧盯全年和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和项目建设预期目标,逐项分析调度,加强对接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和建设进度,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全力以赴、开足马力,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要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廉政底线,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全力保障各领域资金安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其它事项。
2月6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省、州“两会”和省政府、州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分解安排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县政府班子成员,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州在永有关单位、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参加会议。
刘斌斌指出,过去一年,全县政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州部署要求和县委工作安排,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进,乡村振兴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持强劲势头,产业发展更加坚实巩固,民生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刘斌斌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认清形势抓落实,深刻领会把握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增强“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紧迫感,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争先作为、奋进赶超,不断推动永靖发展行稳致远。要突出重点抓落实,紧盯主要经济指标、灾后恢复重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产业转型发展、招商引资、城镇建设等工作任务,实行目标化管理、清单化落实、常态化调度、专班化推进,抓主抓重、统筹兼顾,做到量质齐升、速效兼具,力争以各项工作的新突破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要守好底线抓落实,树牢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对潜在风险的警惕性,善于运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全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民生、金融等领域的风险隐患,以高质量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勤政廉洁抓落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扛牢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管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廉政风险。
刘斌斌要求,春节临近,各乡镇、各部门要精心做好保供稳价、安全生产、供暖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欢度春节营造良好环境。
9月8号下午,永靖县数字政府建设及“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永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集体学习了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了全县数字政府政务服务能力指标情况,相关部门和乡镇作了发言。
会议强调,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和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要着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进程,认真对照服务成效度、办理成熟度、方式完备度、事项覆盖度、指南准确度5类评估指标,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攻坚提升。要扎实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场准入清单管理,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指标提升工作方案,力促重点目标任务抓实见效。
会议还对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9月2日下午,永靖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斌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抗旱减灾、“放管服”改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工作。县政府各副县长出席会议,县政府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全县教育发展,始终坚持教育优先,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引导社会各界支持教育发展,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评优评先力度,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统筹推进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工作,强化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要紧盯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认清发展形势,找准差距短板,科学分析研判,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经济指标实现预期目标,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国资管理、禁毒、高风险机构化险等其他事项。